(更新至3月19日)
新型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擴大,香港特區政府宣布正式向內地、澳門及台灣以外的全球所有國家和地區發出紅色外遊警示。由星期四(3月19日)凌晨起,所有抵港的人士均需要接受14日強制檢疫隔離或醫學監察(從內地、澳門及台灣抵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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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正式刊憲
3月18日,香港政府正式刊登憲報,訂立《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由3月19日零時零分起強制所有從中國內地、台灣和澳門以外的所有地區的抵港人士進行檢疫,為期三個月(至6月18日)。違反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所有接受檢疫的人士,期間必須佩戴監察手帶,並配合「居家抗疫」手機應用程式(iOS下載|Android下載)使用。接受檢疫的人士到達隔離住所後,需啟動手機程式,系統會偵測接收範圍附近的網絡及GPS信號進行定位,正接受檢疫的人士一旦離開住所,程式會通過所連接的手機發出警告要求受檢疫人士返回住所,同時衛生署及警方也會收到通知作出跟進。受檢疫人士若除下手帶,程式會也通過所連接的手機發出震動警告要求受檢疫人士於一分鐘重新佩戴。
新規例下,部分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可豁免接受強制檢疫:
- 供應香港正常運作日常生活的物品或服務的人士;
- 對政府事務運作屬必要的人員;
- 對保障在香港的人的安全或健康或處理公共衞生緊急事態屬必要的人士;或
- 符合香港的公眾利益的極其特殊情況的個案
於2月8日零時零分開始生效的《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仍繼續生效,有關規例有效期為3個月至5月7日午夜。規例規定所有在到港當日之前的14日期間,曾在內地逗留任何時間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日的強制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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